民法 首页 / 民法 / 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点: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点: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时间: 2018年09月01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未知 浏览:5296 次
导读: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指取得法人资格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与法人的特征有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法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法人的设立目的、宗旨、组织形式、活动范围等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二,法人设立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所谓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是指法人的财产和经费必须与其性质、规模等相适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商业银行法》第l3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指取得法人资格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与法人的特征有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法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法人的设立目的、宗旨、组织形式、活动范围等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二,法人设立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所谓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是指法人的财产和经费必须与其性质、规模等相适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商业银行法》第l3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上述规定的限额。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名称是法人具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法人特定化的标志。因此,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以区别于其他民事主体。法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法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宗旨、性质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如公司法人的组织机构主要有权力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这些机构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保证。此外,法人要从事民事活动,就必须有自己固定的场所。法人的场所不同于法人的住所,场所可以有多个,但住所只能有一个。根据《民法通则》第39条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在法律上明确法人的场所,对于法人开展民事活动,国家有关部门对法人进行监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不能成为法人。

上一篇:无
下一篇: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点:法人机关
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0条评论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立即登录
在线学习

揭秘成考考试技巧

成考考试技巧

7课时 132分钟0人学习

学位英语

学位英语考试辅导视频

18课时 709分钟0人学习

高起点英语

高起点英语

32课时 1500分钟0人学习

专升本英语

专升本英语

30课时 1142分钟0人学习

高起点语文

高升专/本:语文;适合报考高升专,高升本的考生

21课时 705分钟0人学习

成考教材

新版全国成人高考应试专用教材 / 专科起点升本科 /英语

市场购买价:¥38.00

会员价:¥38.00

新版全国成人高考应试专用教材 / 专科起点升本科 / 政治

市场购买价:¥35.00

会员价:¥35.00

新版全国成人高考应试专用教材 / 专科起点升本科 / 高数(二)

市场购买价:¥35.00

会员价:¥35.00

新版成人高考(高起点)英语教材

市场购买价:¥38.00

会员价:¥38.00

(专升本)语/英/政/真题/小手册全套共5本

市场购买价:¥135.00

会员价:¥135.00

专用版(高升专/本) 语/数/英/教材共三本

市场购买价:¥100.00

会员价:¥100.00

(高升本) 语/数/英/理化综合共四本

市场购买价:¥142.00

会员价:¥142.00

(高升本) 语/数/英/史地综合共四本

市场购买价:¥142.00

会员价:¥142.00

技术支持:广东成教网技术支持部 法律顾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刘红丽律师 广州成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67号B栋3楼 (7号梯或3号梯)

© 广东省成人高考网-广州成考网-广东成考网-广东成教服务网 v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0105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