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报送2015年上半年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项目立项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5年上半年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拟于2015年5月中下旬进行,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办学单位根据《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合作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收集合作办学方的相关资料与信息,审核合作方资格,与合作方商定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合作方式、经济分配办法等相关条款。
二、填写《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项目立项申请书》,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并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项目立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纸质文本一式17份送交我处成人教育管理科,同时报送项目电子文档至: hejian8@mail.sysu.edu.cn。
三、申报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在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项目立项评审工作会上进行有关项目立项的陈述及答辩。
四、召开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项目立项评审工作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