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继续教育管理与办学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有关办学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校年继续教育管理与办学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改进我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现就2015年度继续教育管理与办学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本单位继续教育组织管理情况
内容包括:办学院系继续教育管理与办学工作的领导、协调和保障机制;是否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继续教育具体办学项目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等具体运作等情况及办学人员对继续教育办学管理流程的掌握情况。
(二)本单位提高管理与办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内容包括:提高办学与管理质量的具体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学校直接招生、直接设计课程、直接聘请教师、直接向学员收取费用等四个刚性原则等情况,如办学招生自主权的把握情况,是否存在招生和收费权外移现象。
(三)本年度办学情况
内容包括:各类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备案情况;办学合同签署及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存在合作纠纷、学员投诉以及相关问题解决情况;合作办学办班情况和办学过程的具体监控措施。
(四)本年度办学院系发布招生简章、广告情况
内容包括:招生广告、信息报批情况;对合作单位在办学宣传上的具体监管措施。
(五)教学过程开展情况
内容包括:是否按照申请办班内容要求安排授课;教学过程的具体监控措施;教学质量与效果,学员对开设课程的满意度等。
(六)本单位2016年继续教育工作思路及设想。
(七)对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
二、具体要求
(一)总结报告的时间段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字数要求控制在2500字左右。
(二)总结报告要求全面客观,简洁明晰,突出标志性成果,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三)总结完成后经院系主要负责人审阅并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3月5日前,将书面报告及附件送交教务处成人教育管理科,联系人:梁征宇,联系电话:020-84115927。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adslzyu@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