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成人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教学点:
根据粤教继函[2016] 7号文及市教育局要求,现就我院2016年成人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6年(7月份毕业)成人师范教育类专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
2016年成人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按照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毕业证或工作证明(工作证明格式要求,必须有证明人姓名、电话、工作单位传真号码和通讯地址及加盖单位的公章)的原件,比如:普通话证书是湖南省的,那么就要有在湖南省那边学习或工作的证明;不能提供者不能参加本次认定。
三、时间安排
2016年4月5日至4月13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申请人直接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各系、教学点负责通知毕业生报名,按要求审核、整理好相关材料,在4月15日前以系为单位将申请材料按要求整理好并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过期不受理。
四、收费
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缴纳认定费和证书费,但需缴交体检费和普通话测试费。
五、申报认定的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直接打印)原件2份(粘贴照片且与上传的照片一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3)体检表(原件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验后即可发还);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学业成绩证明(原件1份);
(7)成绩单(铅笔圈出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原件1份;
(8)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表原件3份——(各系组织测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测评并评分,同一申请人的测评表分别由不同的老师评分,至少由三位老师测评。);
(9)近期蓝底标准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张(与贴在申请表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且与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姓名)。
(10)承诺书原件1份,要求本人签名。
(11)案卷目录文书(只需填写红色必填部分,需去除红色部分打印出来手填,其余的不用填写)
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申请人按以上顺序整理好材料归入档案袋(档案袋请自行购买,必须是纸质袋),并将上报材料目录表粘贴在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上面,在4月14前交回各系。各系安排专人审核材料后由验证人签名并加盖系公章,于4月 15 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将不真实、不合格或不齐全的申请材料递交上来审核,故意蒙骗的,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对其进行惩罚,情节严重者在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请申请人如实申报。
六、体检要求
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打印出附件中的体检表)。地点:1、高中教师资格认证:惠州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升一路。华罗庚中学附近;公交线路:1、14、32、50路)联系电话:0752-2189532,集中体检时间:周一到周六(上午九点半前要进行抽血,需空腹。周日不上班);2、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二甲或二甲以上医院。(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未婚、怀孕等原因不能检查的相关项目必须由医生签字说明,体检结论必须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字样)
联系电话:0752—2529810
联系人:叶剑毫
惠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