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7届毕业班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澳门班毕业工作另行通知):
一、 毕业时间
2014级三年制函授、业余教育本、专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17年1月(发证日期为2017年1月10日)。毕业班的毕业典礼和其它毕业活动由各院、系自行安排。
二、 做好毕业班有关工作
1、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全面检查清理毕业生学籍,做好课程补考和补交作业工作。
3、做好清缴所欠学费工作。
4、做好毕业生办证工作。毕业办证的主要工作有:
(1)办理毕业证书及有关配套材料
各教学学院必须按要求配合准备好办理毕业证书的全部相关材料;
毕业生必须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见华师继教[2016]4号文);
学生历年学业成绩表、毕业证书由我院用计算机打印。
(2) 严格审定学生毕业资格
各教学学院 在办理学生毕业证书及报送有关材料前,必须严格审定学生毕业资格,符合如下条件者方具备毕业资格:
a.经“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正式录取,专升本学生的专科学历应为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b.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均已合格;
c.符合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毕业鉴定合格。
(3) 及时做好学生学业成绩校对工作
各教学学院要将2017届毕业班的所有课程于2016年11月中旬前全部上完,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应于11月20日前录入电脑。按上述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学生历年学业成绩校对工作。
(4) 办理毕业证书及有关材料送审的时间安排
a.毕业证书编号:毕业证书编号由我院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统一编排。
b.未拍摄毕业相片者不能办理毕业证书。
c. 2017届到学校办公室办理毕业证书签章(含毕业生登记表盖章)手续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10日。签章具体安排由学历教育部与校办商定。
(5) 做好毕业生档案的建立和发放工作
毕业生档案对毕业生今后的录用、提职、提薪等都有很大关系,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应包括:考生信息表及入学时提供的有关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历年学业成绩表,以及毕业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有关奖惩材料。
毕业生档案袋由各教学学院加盖封口公章后,交由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带回转交其任职单位。
(6)做好毕业班学生学籍档案的归档工作(另文通知)。
(7)认真检查学费缴交情况,交清学费的毕业生方能发给毕业证书。
5、在布置上述工作时,应再次向学生宣传我院网站的“成人学士学位专栏”和“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以便学生了解相关政策。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